有关读三年级作文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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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三年级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读三年级作文合集七篇

读三年级作文 篇1

看了《何以》,我有种想哭又有点想笑的感觉。赵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确实是个圆满的结局啊。仅仅只有十一万字的小说,能把这个故事描绘到这么动人的程度,不得不说顾漫是个很有实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点儿。

《何以》这么一篇十一万字的文章居然连载了七年。记得六年级的时候,不到一年我就写了八万多字然后结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酝酿这篇小说的,所以我很佩服乌龟漫。可是当我看见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时,却觉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

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亲生的,而自己也喜欢这自己的这个邻家过来的男孩,却不敢说。她庆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没有看中哪个女生。可是到后来赵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赵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我想何以玫已经觉得有种崩溃的感觉了,因为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关系。后来当我回顾结局的时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这个可怜的姑娘。或许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

如果《何以》会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见以玫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读三年级作文 篇2

《乌塔》这篇课文写的是14岁小德国小女孩,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表现了这个少年有很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以及她对生活的热爱。

读完这篇课文,我开始了沉思:为什么德国的孩子才14岁,就能一个人游历欧洲呢?是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觉得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或孙女),一个人去多不安全!不不不,乌塔也是家里的宝贝,难道他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不担心她吗?乌塔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也担心她的。或许是我们自身的毛病?乌塔在(1处)家里就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有计划),(2)每到一地就先查当地警察局的电话号码,以便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请求帮助(有安全意识),(3处)再给家里拨个电话或几张明信片(有孝心)。(4处)还用了三年时间准备这次旅行(不草率),(5处)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有准备)。然后,为了挣旅费,(6处)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级市场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家里陪小孩玩(自力更生)。如果,我们能做到以上6处,爸爸妈妈能不让我们去吗?看来问题还是出在我们的身上。所以这件事不应该怨爸爸妈妈。

有一次晚上,我的爸爸妈妈突然临时有事,再爸爸妈妈走之前,我拍着胸脯对他们保证:“我一定不会害怕、不会大喊大叫的。”没想到,在爸爸妈妈走了以后,我先是有些害怕,又听见阳台有“沙沙”的响声,我心想:是不是电视里的杀人犯藏在阳台上呀?想到这里我出了一身的冷汗。真希望爸爸妈妈能现在回来,我抱着腿缩在沙发上。十分钟过去了,阳台上的“沙沙”减小了,我点着脚(没穿拖鞋),悄悄地走进卧室,然后猛的一下,把录音机打开,并且把声音调到最大。又以讯雷不及掩耳之速躺在床上,连衣服都没脱,把被子蒙的紧紧的——睡觉,而且不露一点缝隙。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妈妈惊奇的对我说 :“你能一个人睡了?真厉害!”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中国孩子非常依赖父母。

现在,哪个孩子不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经受不了任何的一点挫折。

正如陶行知说的:“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在此,我希望我们都能向自立歌那样,不再依赖父母,做个能自力更生的人!

读三年级作文 篇3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渐渐长大,我看了很多描述丰子恺这个散文家、漫画家、翻译家的书籍,也看过他的散文和漫画。每看一次我都有深深的体会和感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看,常常一爱一不释手。

我对丰子恺的《儿童漫画》非常着迷程度与我的年龄同步增长,我感觉他的眼睛是一双善于发现美的慧眼,他的手是一双善于记录美的妙手,看到儿童的傻气,无知、幼稚,描绘出儿童任一性一的执着和不退缩。就如《兴味》中的那个织一毛一衣的女孩,他就将那女孩的心绪描绘得淋一漓尽致。

我对丰子恺的'散文的感觉是很自然“朴而不俗”,从中透露了他的内心世界,每篇文章没用华丽辞藻,都是一些直白的话语。可是又毫不显得粗俗,而是清新可喜的,让人如沐春风。就如他这样写一把从前用来描绘油画的调色板刀,“它也许曾经跟随名贵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一等奖的作品来搏得沸腾的荣誉。现在用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他这样的写作方法足以看出他的心是多么的纯朴、直率、自然啊!也不是不显幽默感吧?我看了他文章总会想是不是他具备了与美好生活相和谐的美好品一性一呢?要不然他怎么会如此地发现美,在不完全美好的世界上,保持了美好的心境呢?

我想,他对生活是有这种慧心,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希望我们也能学会。

读三年级作文 篇4

我读完了乌塔这篇课文,觉得乌塔非常了不起,14岁游戏欧洲。如果按这样来算,11岁时应该把自己的国家都游遍了。而我呢?现在还寸步不离家,视成“宝贝”呢!

读着这篇作文,让我想起了幼儿园时的自己。那时,我不太敢出门,妈妈一走自己也立刻跟上。晚上,在外面总是紧贴着妈妈,怕突然冒出什么妖魔鬼怪来,回到家里已吓出一身冷汗。睡觉时,哪怕再怎么挤怎么不会舒服,也要和妈妈在一起睡。好似妈妈是我的保镖或者护身符,能把什么东西都吓倒一般。

现在,妈妈时常鼓励我,让我慢慢不再依靠大人,而是与生活融为一体。自从独立了以后,我才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有趣、丰富、多彩。由此可见,只有不靠大人才能有一个更全面的自我。有时,我自己一个人到公园与小伙伴玩;有时,我在妈妈没在的情况下自己烧饭、炒菜,还有时独自一人睡觉。这都可以认为是我的“成长的足迹”。

同学们,让我们挣脱依靠的束缚,到广大的天里来呢!

读三年级作文 篇5

我英语成绩不是很棒,所以爸爸妈妈决定要给我买点读机。点读机能帮助我提高英语成绩,我对自己充满信心。

星期六,我跟着爸爸、妈妈高高兴兴地来到雄城大厦。爸妈在跟售货员阿姨谈价钱,我在一旁看书。一会儿功夫,我们就买好点读机回家了。

回到家,我打开盒子一看,“步步高点读机”像是一本大字典。翻开“字典”,里面有好多按钮。我让爸爸教我那些按钮是干什么的,怎样使用。因为买的时候没有询问售货员阿姨,所以我和爸爸就开始研究起点读机来。“智能辅导”、“测验”、“听课文”等。我一项对新鲜学具感兴趣,所以东按按,西点点。很快,我们就找到了我正在学的三年级英语。我开始用点读机点读我学过的内容。

买了点读机,我心里真高兴。因为我不用再担心英语学不好,点读机就是我的小老师

读三年级作文 篇6

圆明园由康熙、雍正、和乾隆精心设计,着手打造,用了151年的时间建造了一个好比人间仙境,漂亮精美,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圆明园。并藏有大量奇珍异宝。圆明园内有数不尽的宫殿和令人陶醉的景点。乾隆皇帝认为圆明园十分了不起,不论外表,和建筑所蕴含的含义都别有一番风味。

这样的好景不长,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中国,清军也在大力抵抗。但是,英法联军仅有三千人,用先进的武器把超过三万名的用鸟枪和腰刀抵抗清军统统杀死,让我感到无比的痛惜。我同时也十分愤怒,中国拥有人力物力,拥有许多资源,就是没有好好地利用起来。庞大的军队没有优秀的武器和高超的武技,最终只能全军覆没。更何况国家拥有着英式枪炮,但又未曾批量生产,给清军使用。令我最气愤的,就是乾隆对科学的厌恶,甚至认为科学是玩物丧志。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认同科学,那么,国家的强大又从何谈起?就是因为大清帝国的落后,才使得英法联军得逞。

乾隆皇帝实在是对外国太敏感,只想靠自己的实力走下去。合作可以促进国家的文化发展,科学技术发展,还可以使两国更加了解对方,并对对方更加友好,能保持和平。相反,乾隆皇帝对他国的不认同,让英军难以完成女王使命,才用武力侵入中国。对于咸丰,他实在是个败家子,享受皇帝所拥有的豪华生活,但又不治理国家,在危机爆发之时,也不想办法,只顾着逃难。因为这样的皇帝,在危机关头,我们只有饱受折磨。一个国家文明的落后,和不做事的统治者,加起来就是一场不可言喻的灾难。

我对英法联军是十分痛恨,这庞大的军队用机枪无情地夺走了三万多人的生命,又侵入了圆明园,可以抢的东西都被士兵们抢光了,拿不走的就任意破坏。几千声打破玻璃瓷器声在同一秒同时发出,这样的情景也持续了许久,这多年前的精美艺术品在瞬间就变成了碎陶瓷块儿,当今谁也不知道这曾是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谁也不知道破坏它们的人是谁。这些还不算什么,英法联军还有条不紊地把火把统统投向圆明园,使圆明园在几分钟内便燃起熊熊大火,三天三夜的时间里火带着圆明园和三百名官女一起离开了我们。英法联军却带着胜利的笑容。这群人从此让了令人神往是圆明园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的心头充满着愤怒的气,久久不能平息。

简单的说,一样好东西突然失去,你只会痛心。法国作家雨果曾经说过:“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世界奇迹,它的名字叫圆明园......一天,有两个强盗走进了圆明园,两个胜利者毁灭了圆明园......在历史面前,这两个强盗分别叫英法西和英格兰。”

《 圆明园》是我们国家的建筑骄傲,同时也是我们的耻辱。我们这后辈要好好学习,做个国家栋梁,保家卫国......

读三年级作文 篇7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觉得埃米尔真的像题目中所说的——他像淘气包一样淘气。

伦纳贝来亚的埃米尔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知从哪儿赢来一匹马,破窗而入吓坏了彼特尔夫人和整个维莫比;巴克胡瓦举行拍卖会,他亮出了高手……总之,埃米尔一淘气就得坐木工房,他都要削一个木头老头儿。可谁都没想到,他长大以后竟当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哥哥,哥哥以前是个淘气的“小鬼”,专门捉弄人,经常引来隔壁叔叔阿姨和小朋友们的“告状”,气得爷爷直吹胡子瞪眼,跟脾气温顺的姐姐比起来,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啊!可如今,他已经是个乖巧懂事的小伙子了。说不定长大也能像埃米尔一样当个什么主席呢!

埃米尔的淘气中蕴藏着他的可爱,我真喜欢他呀!